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:负责全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1.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;
2.负责国有资产清查、登记、报表、处置等工作;
3.负责土地、房屋证照的办理工作;
4.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;
5.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;
6.完成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